信息来源: 明光市发改委     发布时间:2024-02-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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蔡志良,男,1932年生,中共党员,明光调味公司退休人员,旅馆经营个体户。退休后的蔡志良,在自己的家中办了一个小旅馆,依靠诚信经营,受到行业广泛赞誉。

曾经有一段拾金不昧的佳话传遍明光大街小巷,2010年9月22日,旅馆里来了两位操着北方口音的客人,其中一位还是残疾人。在他们离开旅馆后,蔡志良和当天值班的服务员发现房间多了一个钱包,打开一看,有整整2000元现金。十年前,2000元也是一笔可观的数额。望着一打现金,蔡志良心里没有动摇,一定要还给失主,等了几天失主都没有出现,蔡志良便将钱包交到了派出所。经过半年的寻找,终于在2011年3月5日,失主申解放、申运才父子来到派出所领回这2000元。据两父子描述,这钱是他们走村串户卖唱得来的,丢了钱包后,他们也从没想到能失而复得。为此,两父子专门给蔡志良写了感谢信,感谢他的拾金不昧。

在经营小旅馆的30年里,这样的事情还有很多。因管理有善,诚信经营,小旅馆没有发生过一起安全事故,保证旅客生命财产安全的同时,还被明光市公安局评为“A”级旅馆(等级最高的级别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