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息来源: 明光市商务局     发布时间:2024-01-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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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明光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夜间经济实施意见》文件相关要求,为促进我市夜间经济发展,聚合明光餐饮美食资源优势,激发夜经济消费活力,让明光“夜游、夜食”相关政策在服务群众中“聚人气”,在政策宣传中“接地气”,落地生效中更添“烟火气”。现决定举办2024年明光市第一届旅游美食大赛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组织机构

主办单位:明光市商务局、明光市文旅局

承办单位:明光市餐饮行业协会

协办单位明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、明光市融媒体中心、明光跃龙投资控股集团公司、明光市经典传媒有限公司

二、比赛时间

报名时间:2024年1月13日至20日

初赛时间:2024年1月16日至30日

决赛时间:2024年2月1日

三、报名渠道

  1. 线上报名链接:https://jinshuju.net/f/Dj2uAO
  2. 扫码报名:

 美食大赛报名1.png

微信扫码报名

3. 关注“明光发布”微信公众号,通过报名入口进行报名

4、线下报名:参赛选手于1月20日之前将填写好的《明光市第一届夜经济旅游美食大赛参赛报名表》报送至印象嘉山酒店。联系人:宋体勇,电话:15255077688

四、报名条件

  1. 参赛选手所在餐饮单位有固定营业场所,证照齐全,守法经营,信誉良好;

2.所有参赛菜品须以突出明光本地餐饮文化特色为主旨,原则上须选用本地农副产品为主要原材料。加工工艺源于明光传统制作方法且鼓励创新,菜品安全健康,营养丰富,不受季节、时间变化的影响且为日常常备菜品。

  1. 烹饪过程中不得违规使用添加剂,严禁使用国家禁用的动植物原料。

五、比赛流程

报名审核

线上报名:报名者需点击链接或扫码完成报名,报名时需要确认参赛菜品及烹饪方法及主配料,由组委会工作人员电话确认,进入大赛选手群。

大赛组委会对报名选手资格开展审核,在大赛选手群中公布审核通过的选手名单。

参赛人员资格审核要求:查看是否具有固定营业场所,是否证照齐全。

(二)初赛流程

  1. 初赛时间:2024年1月16日至30日。
  2. 初赛内容:(1)初赛评委组到店品尝参赛菜品,参赛单位需准备1-2道特色菜肴供评审组品鉴评选(评委组付费),菜品不定但需符合大赛“嘉乡味道、剋在明光”的主题,且总价值不可超过300元。

(2)评委组将根据菜品的味感、质感、观感、创意等方面进行评选打分。

(3)参与制作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员工,不可寻找外援。

  1. 初赛成绩及晋级方法:大赛组委会按比例得分计算出初赛成绩,具体计算标准见初赛计分方法(附件1)。特色小吃、烧烤类和热菜两大组各选拔前20名选手进入决赛,如遇入围选手放弃决赛的,依照初赛成绩依次递补。

(三)决赛流程

  1. 报道时间:请参赛选手于2月1日(时间若有改变,及时通知)下午16:00前在指定地点报到、抽签,17:30准时参加决赛。
  2. 决赛地点:明光市剋街
  3. 决赛项目:特色小吃、烧烤;热菜
  4. 决赛内容:每个参赛队在比赛现场制作1道乡村美食,每队不超过3人,以明光本土食材为主打,重点突出明光本地特色和历史民俗文化,本着大众性、民俗性的精神,以当地传统成熟方法加工制成,挖掘民间具有独特传统技艺的风味小吃和菜肴,并介绍参赛美食特点,历史渊源。
  5. 决赛要求:(1)所有参赛的食材均不得使用国家禁用的动植物等为原料,违者将直接取消选手的参赛成绩。

(2)参赛菜肴现场烹饪时间不超过40分钟,共制作2份,1份用以评委品鉴,1份用以现场展示。

(3)菜肴原料的初加工,如宰杀、去毛、去皮、去壳、去内脏、涨发、剁茸、腌制、预热加工(不得调味)等工序,可安排在场外加工准备,但加工成形、菜品加温及调味必须在赛场内完成。

(4)参赛食材如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加温成熟的,应在报名参赛时提出申请,经核准后方能在场外预加工到限定程度。

(5)热菜用的各种装饰物,如雕刻、瓜蛊、盛器等,须经现场监理验证后方能携带进场。带有单位和个人标记的餐具不得进入参赛场地,一经发现,取消其参赛资格。

(6)各代表队、选手参赛所用食材经现场监理及有关工作人员核验后方可携带进场。

(7)每款菜肴只准制作一次,禁止失饪重做。

(8)赛场提供炉灶、蒸灶、蒸锅、蒸笼、煸锅、拍勺、漏勺等常规、常用设备及工具,餐具盛器自备。

(9)组委会提供调和油、精盐、味精、白糖、醋、胡椒粉、麻油、葱、姜、蒜子,酱油、花椒等常用调味料,选手亦可自带其他调味料。

(10)文明操作:节约粮食,参赛食材不浪费,利用率高;现场(操作)卫生。

六、大赛评审组

大赛评审组由5名大众评委和4名专业评委共9名评委构成。5名大众评委从决赛现场游客和自媒体博主中随机产生。

七、总成绩计算

决赛成绩为最终成绩。

排分原则:计算保留2位小数,按总得分高低排序,计分方法由决赛组委会负责解释。

八、表彰奖励

“明光市第一届夜经济旅游十大美食”。包括:热菜10道,每道奖励2000元,并颁发奖牌。

“明光市第一届夜经济旅游特色美食”。包括:风味小吃、烧烤类10道,每道奖励1000元,并颁发奖牌。

 

附件:1.明光市第一届夜经济旅游美食大赛初赛/决赛评分表

2.明光市第一届夜经济旅游美食大赛参赛报名表

 

 

明光市商务局

明光市文旅局

明光市餐饮行业协会

2024年1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