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息来源: 明光市发改委 明光市人民法院     发布时间:2023-10-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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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姬某申请执行杨某民间借贷纠纷案:姬某与杨某系朋友关系,杨某因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,向姬某借款20000元,并出具借条,后姬某多次催要未果,向明光法院起诉。明光法院判决杨某偿还20000元借款及利息,到期后,杨某仍未履行,姬某申请强制执行,因杨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,法院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。

2.明光某汽贸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林某车辆租赁合同纠纷案:2023年4月,林某从明光某汽贸公司租赁轿车一辆,租赁费共计5100元,租赁合同期满后,林某未依约按时支付车辆租赁费,明光某汽贸有限公司提起诉讼,明光法院经审理,判决林某支付车辆租赁费5100元。判决生效后,林某仍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,明光某汽贸有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,因林某仍不履行义务,法院依法决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。

【提示】请及时履行法院生效裁判,切勿失信!一旦被列入失信名单或被限制消费,乘坐飞机、高铁等交通工具将受到限制;购置不动产和车辆将受到限制;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;限制招投标;子女就业、参军受到限制;金融机构将禁止贷款融资;如存在转移财产情形甚至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