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息来源: 明光市总工会     发布时间:2022-10-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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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根据明光市总工会《关于印发<明光市工会帮扶和送温暖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>等制度的通知》(明工字﹝2018﹞174号)和《关于开展2022年困难职工(农民工)医疗救助活动的通知》(明工字﹝2022﹞11号),经职工本人申请,基层工会走访核实,主管局工会审核,市总工会帮扶中心复核,市总工会领导会议研究,省总工会审核通过,现将2022年医疗救助对象相关情况进行公示。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,即2022年10月19日-10月26日(节假日顺延)。

       监督电话:8023677(工作日时间上午8:00-12:00,下午14:30-17:30)

 

序号

姓名

性别

工作单位

家庭困难情况

农民工(填是否)

拟救助金额(元)

备注

1

马超凡

明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

因病致困,生活困难

30000

 

2

戴辉军

明光市苏巷镇人民政府

因病致困,生活困难

50000

 

 

 

明光市总工会

2022年10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