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明光市总工会《关于印发<明光市工会帮扶和送温暖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>等制度的通知》(明工字﹝2018﹞174号)和《关于开展2022年困难职工(农民工)医疗救助活动的通知》(明工字﹝2022﹞11号),经职工本人申请,基层工会走访核实,主管局工会审核,市总工会帮扶中心复核,市总工会领导会议研究,省总工会审核通过,现将2022年医疗救助对象相关情况进行公示。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,即2022年10月19日-10月26日(节假日顺延)。
监督电话:8023677(工作日时间上午8:00-12:00,下午14:30-17:30)
序号 |
姓名 |
性别 |
工作单位 |
家庭困难情况 |
农民工(填是否) |
拟救助金额(元) |
备注 |
1 |
马超凡 |
女 |
明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|
因病致困,生活困难 |
否 |
30000 |
|
2 |
戴辉军 |
男 |
明光市苏巷镇人民政府 |
因病致困,生活困难 |
否 |
50000 |
|
明光市总工会
2022年10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