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息来源: 明光市法院   作者: 刘坤   发布时间:2021-09-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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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8月赵某某诉陈某民间借贷纠纷案,法院判决陈某于判决生效十五日内偿还赵某某借款本金50000元及利息,陈某未及时履行,赵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执行立案后,陈某仍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,法院决定将被执行人陈某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。

【提示】请及时履行法院生效裁判,切勿失信!一旦被列入失信名单或被限制消费,乘坐飞机、高铁等交通工具将受到限制;购置不动产和车辆将受到限制;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;限制招投标;子女就业、参军受到限制;金融机构将禁止贷款融资;如存在转移财产情形甚至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。